各二級學院、行政處室:
根據河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核查高校教師資格制度實施情況的通知》(冀教人函(2024〕15號)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學校決定對各部門教師資格制度實施情況進行核查。
一、核查時間
2024年4月23日-5月20日
二、核查內容
高校教師持教師資格證情況與持證后師德師風情況,重點核査持證人數與持證人是否存在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或使用假教師資格證書,以及違反《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中禁止行為,品行不良、影響惡劣等情況。
三、核查范圍
全校持有高校教師資格證的工作人員
四、核查方式
核查工作分為自查和抽查兩個階段。
(一)自查階段(4月23日至5月15日)
核查本單位專任教師實際持證情況,確保所有證件真實有效,填寫《高等學校專任教師取得教師資格證情況統(tǒng)計表》,全面核査持證者是否存在違法違規(guī)行為,填寫《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喪失和撤銷(尚未處罰)情況統(tǒng)計表》。
各單位請于5月15日前將加蓋部門公章以及領導簽字的統(tǒng)計表交人事處。
(二)抽查階段(5月15日至5月20日)
學校將于5月20日前組織工作人員到各部門抽查
五、核查要求
(一)成立工作小組,各單位和部門根據通知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成立工作小組,明確分工,壓實責任。
(二)加強監(jiān)管銜接。對檢查發(fā)現(xiàn)的各類問題,做好后續(xù)監(jiān)管銜接,涉及犯罪的按照相應法律法規(guī)及程序作出處理。喪失或撒銷教師資格的應當及時收繳其教師資格證書。因未按規(guī)定履行責任,致使喪失或被撤銷教師資格人員繼續(xù)持證違法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教學單位和部門對核查工作廣泛宣傳,組織持證者加強對教師資格管理制度政策文件學習解讀,提高教師對教師資格持證的認識和重視程度,引導廣大教師堅守師德底線。
聯(lián)系人:王儉 0312-2195585、15631251771
電子郵箱:ccxyrenshichu@163.com
保定理工學院人事處
2024年4月23日
1-高等學校專任教師取得教師資格證情況統(tǒng)計表.pdf
2-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喪失和撤銷(尚未處罰)情況統(tǒng)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