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學生填寫有關表格:預征工作開始后至6月15日前,有應征意向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登錄“大學生預征網(wǎng)上預征報名系統(tǒng)”(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填寫、打印并向就讀高校遞交《登記表》、《申請表》。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還需提供與經(jīng)辦銀行簽訂的還款計劃書復印件。其中,應注明已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⑵ 高校初審蓋章:離校前,高校對被確定為預征對象的畢業(yè)生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條件資格、具體金額及相關信息資料進行初審,確認無誤后,在《申請表》上加蓋公章,連同《登記表》一起交給學生本人。
⑶ 表格遞交縣征兵辦:10月31日前,高校畢業(yè)生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報名應征時將《登記表》及《申請表》交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
⑸ 學生資助中心審核并確定最終名單:次年1月15日前,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將戶籍為本縣(市、區(qū))的入伍高校畢業(yè)生的《應征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及《申請表》原件,寄送至應征入伍畢業(yè)生原就讀高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gòu)。各高校按隸屬關系,分別報各?。▍^(qū)、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最終,匯總至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復核、備案后,確定當年享受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政策的最終名單及具體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