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位置:保定理工學院 >> 陽光招生網 >> 招生動態(tài) >> 瀏覽文章 |
2017年新疆高考報名流程
【招生動態(tài)】 加入時間:2016年12月09日 信息來源:不詳 作者:admin 訪問量:
|
新疆2017年各類考生的報名及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在12月10日前結束,具體時間由各地、州、市招生考試機構自定并提前向社會公布。報名資格審查結果應及時反饋考生本人。以下是新疆高考報名注意事項: 《規(guī)定》要求各地2017年普通高考網上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在2016年12月10日前完成,各地招辦自行確定報名開始時間并提前向社會公布。 《規(guī)定》明確了新疆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yè)生,中等職業(yè)學校應屆畢業(yè)生,跨地、州、市就學考生及其他等各類考生的報名條件,同時明確七類人員不能報考。 《規(guī)定》要求各地,要健全報名組織機構,加強網上報名的技術指導、培訓和資格審查,落實主要領導負責制和報名工作責任人"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報名工作的宣傳,讓考生和家長全面了解報名渠道、流程、資格條件及注意事項;完善和落實高考報名公示制度和信訪舉報工作,強化對重點環(huán)節(jié)、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監(jiān)督檢查;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考生戶籍和學籍的審查,確定專人對一些群眾反映強烈、問題比較嚴重的地區(qū)、學校尤其是民辦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等進行重點審查,嚴防空掛學籍和違規(guī)落戶行為。 《規(guī)定》強調,各地要加大對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假學籍、假戶籍等“投機報考”違法違規(guī)行為。對于組織或參與“投機報考”活動,以及為偽造中學學學籍檔案、空掛學籍等行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將按照黨紀、政紀嚴肅查處,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涉及“投機報考”的違規(guī)案件,除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主管領導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經查實的考生,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報名資格并按要求在教育部“陽光高考”網站曝光。 《規(guī)定》指出,未在南疆四地州、國家貧困縣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連續(xù)三年實質性就讀的考生不享受南疆和貧困縣的特殊照顧政策。未在對口援疆受援地區(qū)報名的考生不享受當地的對口援疆政策。(內容僅供參考 )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